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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新政24条”

供稿: | 2022-08-12


      今年1-7月,长沙市技术合同成交额374亿元、同比增长125%,在长高校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上升5个百分点达到38%……来自市科技局的最新数据显示,得益于顶层设计高位推动,长沙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日益迈上新台阶。为持续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题,更好助力“强省会”战略实施和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日前,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过实施5大任务24条举措,实现在长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校所”)科技成果本地转移转化率50%以上,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达到45亿元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800亿元。



      全链条资助: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服务最高补贴100万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一环,长沙近年来相继推出多个政策组合拳来扶持推动。比如设立技术交易补贴资金,对科技成果的供给方、承接方、服务方、登记方等全链条分类设置补贴政策,2018年以来发放8000多万元补贴支持1000多家单位。

      新出台的行动方案,在全链条支持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于科技成果的供给方,最高支持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具体政策包括:在长校所面向市内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经我市技术合同点认定登记后,按单个合同技术交易额,给予2%补贴,每家校所每年累计最高50万元。在长校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经我市技术合同点认定登记后,年度累计登记合同成交额在5000万元—20亿元的,按0.3%。给予补贴,超出20亿元部分,按0.1%。给予补贴,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长沙首次提出,市内企业承接校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在长转化,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单项成果年度累计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2%补贴,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100万元。

      对于服务方,未来三年将培育专业服务机构60家,新培育技术经纪人800名。对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从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工作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按其年度促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累计成交额的0.2%。给予补贴,每个技术交易服务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

      对于登记方,长沙谋划构建技术市场工作网络。支持在长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分市场建设,支持区县(市)、园区组建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工作站,争设省级技术合同登记点,长沙首次提出“认定一批市级技术合同服务点”。对经认定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分市场、工作站,技术合同登记点、服务点,每年每家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并根据工作实绩每年每家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

      全过程扶持:三年将建15家中试基地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需要培育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上中下游密切衔接的良好格局。长沙从科技成果的研究、试验、开发、转化、应用等全过程给予支持,营造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的全新生态。

      支持基础研究。三年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00项。积极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对新获批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或团队,按国家奖励资金等额配套予以支持。

      中间性试验(简称“中试”),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必要环节,中试基地的任务是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小批量试生产,并研制新产品、新工艺。长沙未来三年将聚焦我市“1+2+N”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尖端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紧缺产品研制等需求,力争建设15家中试基地。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每年根据实际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鼓励校所、区县(市)、园区、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企业、社会资本根据我市产业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投入运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这一举措为湖南省内首次提出。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在长校所、园区建设20个技术转移转化基地(机构),每年每家支持20万—30万元工作经费。鼓励市(境)外校所在长建立市(境)外技术转移机构,每年每家支持20万—50万元工作经费。探索多元共建机制,支持高校与区县(市)、园区、企业、社会资本共建大学科技园。

      同时将组建一批企业牵头、校所紧密合作、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鼓励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市场主体“出题”,政府“发榜”,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联合攻关的“揭榜挂帅”模式。

      全方位探索:选派千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副总

      经梳理发现,行动方案结合了长沙近年来的重大创新举措,不断推陈出新——

      共建“市校所创新发展联盟”,共商重大问题,共推协同创新,市、区县(市)、园区明确职责,共同推进联盟校所重大科技平台、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等建设,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生活、交通等环境,实现市、校所共赢发展。

      构建“两单两库一平台”。建立科创资源清单、责任清单,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建立科技项目库、科技人才库,促进技术、人才与企业的无缝对接,建设具有科技含量的数字化信息平台。

      组建科技创新“智囊团”。发挥在长高校学科优势和专家的专业优势,精准遴选一批校领导(资深专家)担任我市22条产业链“校长”,提供创新辅导和技术支撑。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在长校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工农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3年选派1000名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副总,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行动方案还首次提出,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双向交流锻炼机制。建立市、区县(市)、园区派专人到校所持续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鼓励在长校所选派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主动对接地方产业、技术、人才等需求。

      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行动方案也做了探索。比如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面向全国引入专业化评估机构,探索建立面向产业、多维度评判、规范易行、可供推广的科技成果评价方法,对其技术先进性、适用性、成熟度、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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