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2017-11-03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湖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江西省、四川省、浙江省、天津、重庆、大连、宁波等省市相继组织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试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重点新材料企业等对首批次保险机制政策进行宣贯,解读学习《通知》精神、首批次保险机制政策、保险条款和投保操作流程等内容,鼓励企业用好国家这一普惠性政策,切实发挥首批次保险机制对新材料进入市场初期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