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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拟入选名单公示
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拟入选名单公示
2017-01-16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6840)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通过评审的方式现拟确定宁波市、烟台市等15个市()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现按相关规定将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拟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14-1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联系方式:010-68205132

传真:010-66038830

附件:

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拟入选名单

序号

入选市(州)

1

北京市顺义区

2

包头市

3

长春市

4

哈尔滨市

5

上海市嘉定区

6

南通市

7

嘉兴市

8

芜湖市

9

烟台市

10

武汉市

11

东莞市

12

重庆市璧山区

13

宁波市

14

厦门市

15

青岛市

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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