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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省配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4-11-01     分享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省配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1 08:24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

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省

配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省配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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