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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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16-11-14
甬发改规划[2016]596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经信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特制定《宁波市智慧城市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