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3-02
关于印发《宁夏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 |||||||||||||||||||||||||||||||||||||||||||||||||||||||||||||||||||||||||||||||||||||||||||||||||||||||||||||||||||||||||||||||||||||||||||||||||||||||||||||||||||||||||||||||||||||||||||||||||||||||||||||||||||||||||||||||||||||||||||||||||||||||||||||||||||||||||||||||||||||||||||||||||||||||||||||||||||||||||||||||||||||||||||||||||||||||||||||||||||||||||||||||||||||||||||||||
[上传者:Super | 日期:2017-03-08 00:00:00] | |||||||||||||||||||||||||||||||||||||||||||||||||||||||||||||||||||||||||||||||||||||||||||||||||||||||||||||||||||||||||||||||||||||||||||||||||||||||||||||||||||||||||||||||||||||||||||||||||||||||||||||||||||||||||||||||||||||||||||||||||||||||||||||||||||||||||||||||||||||||||||||||||||||||||||||||||||||||||||||||||||||||||||||||||||||||||||||||||||||||||||||||||||||||||||||||
 
宁通管〔2017〕41号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宁夏铁塔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为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保障各项规划指标及重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宁夏通信管理局在征求各地市工信局、信建办及区内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宁夏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7年3月2日 宁夏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意见   一、“十三五”发展目标及主要指标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我区创新发展、转型追赶的关键期。信息通信业要把握好我区相关产业转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机遇,为带动网络经济发展,实现网络强区建设贡献新力量。“十三五”信息通信业发展目标及主要指标如下: (一)“十三五”信息通信业发展目标 一是建成覆盖城乡、高速畅通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2018年建成全光网自治区,宽带接入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家庭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Mbps,部分城市家庭接入能力可达1Gbps,半数以上农村家庭接入能力达到50Mbps;4G网络实现全覆盖;骨干网持续优化升级;全面推进我区“电信普遍服务”工作,100%行政村实现光缆和4G双覆盖,90%自然村实现光纤覆盖,100%自然村实现4G覆盖。 二是全面助力我区云计算、大数据及互联网产业发展。支持和推进我区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推动开展宁夏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为我区云计算及大数据发展提供优质的国内及国际通信网络。支持我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我区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大型企业提供1Gbps及以上的宽带接入能力,支持《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落地实施。支持  “互联网+”与政务、民生、经济等各领域深度融合。支持全区电子政务网络下沉,为基层接入点提供20Mbps及以上接入带宽;推动开展“互联网+养老”、“互联网+教育”等服务,为城乡学校提供10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提供10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为村级站点提供2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 三是大力推动宽带普惠服务。通过督促相关企业和部门严格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深化行业内外共建共享等措施,降低宽带建设成本,让利于民,推进宽带服务普惠建设。认真落实网络提速降费实施意见,推动宽带提速服务和降费惠民,满足各行各业、各地区及不同群体对宽带网络的需求,实现宽带服务均等化。持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提高用户对行业综合满意度。 (二)“十三五”信息通信业要完成的主要指标
注:根据2016年年底行业发展统计指标,对“十三五”规划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 指标调整说明: 1、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2020年指标由90%调整为98%。 2、IPTV用户数(万户):2020年指标由80万户调整为120万户。 3、自然村光纤通达率(%):2020年指标由80%调整为90%。 二、“十三五”指标责任分工 (一)“十三五”指标企业责任分解(宁夏通信管理局牵头,四家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注:分解指标均为2020年目标值 (二)“十三五”指标地市责任分解(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四家企业地市分公司配合)。
注:分解指标均为2020年目标值 三、政策落实责任分工 为完成自治区信息通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指标,各地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 的通知》(国发〔2013〕3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31号)等支持政策,充分保障宽带网络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地位和宽带建设的通行权,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及困难,完善宽带建设发展环境。 (一)各地市行政审批、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市政、路政、环保、园林、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对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事项要依法依规从快从简办理。(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绿地占用费、地下资源使用费等地方收费项目符合减免条件的给予减免;对施工过程中已恢复的破绿、占绿、破路现象,不得再向电信运营商收取任何赔补费用;对无法恢复的,破绿、占绿补偿按已公示收费标准的50%执行。(各地市人民政府牵头,市林业局、物业、市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配合) (三)电力公司在受理宽带建设有关业务申请时应集中受理、压缩时限、尽快实施;争取宁夏“对宽带设施予以销售电价的优惠”和“直供电方式支持”,并将宽带网络设施纳入重点供电保障范围。(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牵头,各地市电力部门配合) (四)各地市公共机构、公共场馆、市政设施、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开放用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民用建筑应当对所有通信业务经营者实行平等接入、公平竞争。(各地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协调解决小区物业阻挡通信基础设施入场或收取高额入场费等情况。(各地市工信局牵头,城乡建设物业管理部门配合) (六)各级公安机关针对破坏、偷盗通信设施及非法围堵阻挡通信建设通信,索取不合理补偿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宽带网络工程正常建设。(各地市公安局牵头,各级公安机关配合) (七)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照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地在开展道路交通、客运场站、市政绿地、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时,应与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协商征询机制,将通信配套设施一并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充分衔接、同步建设;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及配建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管理,并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其列入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市规划局牵头,所涉及专项规划的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相关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要件,出台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土建项目规划核实及综合验收的具体措施,并与各地“宽带”服务窗口开展联审联办,真正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规划局牵头,城乡建设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年度指标,落实责任分工 各企业要针对“十三五”规划整体指标,结合企业发展情况,细化分年度分地市公司的指标并纳入企业当年规划,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及指标的责任分工。各企业要按照规划期分别制定并上报规划中期(2018年)指标完成计划及规划末期(2020年)指标完成计划,并将计划及完成情况及时上报通信管理局。 各地市政府要根据“十三五”规划整体指标制定分年度指标,并将指标完成计划纳入地市年度经济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报告。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发展环境 各企业要加强企业间以及与当地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持续推进行业内外共建共享,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地方规划的衔接落实。建立健全宽带建设保障机制,完善从流程审批、建设管理到应用推广均能够合法合规且畅通无阻的宽带发展新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的落实工作。通信管理局将在每年的行风建设工作下达分年度的建设任务及指标,并通过行风纠风考核及企业领导班子依法经营考核中对该年度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共同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指标,通信管理局将通过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扶贫开发等相关考核规定,对各地“宽带宁夏”建设、“宽带示范城市”创建、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及“十三五”规划落实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