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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物联江西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18-10-13     分享到: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物联江西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当前,以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发一系列新变革。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是实现万物互联,形成人、数据和设备之间自由联通的网络。建设物联江西,就是加快构建泛在、高速、安全、全面感知的新一代信息网络,促进万物互联互通,全面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智慧江西,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要求,加快建设物联江西,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建设物联江西是对接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建设物联江西,在江西全境大力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应用推广,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格局,是对接落实网络强国、大数据等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实现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战略之举。

建设物联江西是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爆点。建设物联江西,不仅将催生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提供重要支撑。同时,还将促进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建设物联江西是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建设物联江西,可创新“物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整合数据资源,实现政务服务的互联互通和便捷高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可创新“物联网+城市管理”等模式,加快构建智能化市政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市政管理智慧化水平,促进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物联江西是提高民生幸福指数的现实需要。建设物联江西,围绕群众关注的医疗、养老、教育、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打造共享医疗、智慧养老、智能教育等平台,发展车联网、智能交通、智能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全面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等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网络强省、智慧江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感知和万物互联为核心,以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改善民生及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构筑新一代智能化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着力发展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强化平台支撑和技术、人才、安全等保障,着力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应用,着力健全政策法规标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科学规划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路线和发展路径,统筹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整合政产学研等各方资源,协同推进物联江西建设。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发展全局核心位置,重点支持移动物联网、虚拟现实(VR)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的体制机制。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各行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

示范引领,应用为先。集中力量支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商业模式,示范引领物联江西建设。突出物联网等技术在产业转型升级及民生服务、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深化应用,以融合应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确保安全,有序发展。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推进,严守安全底线,构建科学高效的物联网等安全预警、风险处置和监管体系,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完善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物联江西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云二网三平台N应用”的物联江西整体架构,即建设基于开放架构的一批云数据中心、新一代移动物联网和新一代通信网,以及物联网、大数据和工业互联网三类支撑服务平台,开展基于平台的工业、农业、市政、交通、教育、医疗、旅游、消防等N个行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产业等数字经济日趋繁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经济发展数字化、社会治理精准化、民生服务便捷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信息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初步建成技术先进、全省覆盖、高效协同、支撑能力强的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光纤网络实现全省覆盖,窄带物联网(NB-IoT)、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等新一代移动物联网实现深度覆盖,新一代通信网(5G)实现核心城区全域覆盖,建成一批云数据中心。

——数字经济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形成一批物联网、大数据等特色产业集群或基地,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数字经济成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初步建成开放自主的信息技术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和生态系统,物联网、大数据、增强现实/虚拟现实(AR/VR)等技术创新取得突破;移动物联网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5000亿元。

——三类支撑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建设2-3个物联网综合支撑服务平台,实现物联设备接入及海量数据采集、汇聚、管理等;建设1-2个大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平台,实现多源异构数据共享交换及分析处理等;建设2-3个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水平提升。打造一批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标杆,形成并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和智能制造示范区,推动2万家企业上云;电子政务实现集约发展,政府管理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保障能力达到国内中上水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资源具备高效先进的安全防御能力,安全可控技术产品在核心网络和重要业务系统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全面部署。

到2025年,“一云二网三平台N应用”的架构体系更加完善,移动物联网、VR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基本普及,物联网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全面感知、万物互联的目标初步实现;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国内前列;云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建成3-5个物联网综合支撑服务平台,2-3个大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平台,3-5个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5万家企业上云,经济发展数字化、社会治理精准化、民生服务便捷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达到国内中上水平;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改造提升信息基础设施。

1.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江西工程。协同推进互联网骨干网络扩容升级和网间互联互通结构优化,争取在我省建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加快构建高速光纤网络,提高全省高速宽带占比,推进全省城区千兆光纤到楼入户,加快实现农村行政村光纤全通达,并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提供百兆以上接入服务,加快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光网江西”。(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江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建设一批云数据中心。合理布局建设基于开发架构的云数据中心,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推进中国电信江西云计算基地、上饶华为大数据中心、中国移动(江西南昌)云数据中心等建设,提升数据的汇聚、处理及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云上江西”工程。新建能耗效率(PUE)在1.5以下的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及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江西广播电视台、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建设新一代移动物联网和通信网。率先部署技术、规模、速度、服务领先的移动物联网络,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移动物联网的协调发展,实现多种网络深度和广度的协同优异覆盖。2018年底建成国内首个省级全域覆盖的eMTC网络,NB-IoT网络在省级全域覆盖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及网络升级,提高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密切跟踪5G研发和标准化进程,推动南昌、鹰潭等在全国率先开展5G试验网建设,2020年底实现NB-IoT/eMTC/5G三网共存。推动广电无线物联网(NGB-W)的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江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4.推进企业内外网改造。加快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络。基于5G、NGB-W、NB-IoT、eMTC、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虚拟化(NFV)等新技术建设企业外网。在航空、中医药、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部署时间敏感网络(TSN)交换机、工业互联网网关、边缘计算等新型设备,建设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网络等新型企业内网。推进企业内网的IP(互联网协议)化、扁平化、柔性化技术改造和建设。推动企业内外网的IPv6升级改造。支持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提升网络速率,降低资费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江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5.加快重点行业物联专网建设。推进以数据传输为核心的网络设施向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为一体的智能化综合数字基础设施演进,全面提高数据综合采集能力。加快电网、水网、交通运输网等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改造,鼓励环保、农林、消防等领域部署行业物联专网,加快建设车联网通信网络设施和物联网虚拟专网,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适时部署车对外界的信息交换无线通信(LTE-V2X/LTE-eV2X)等技术的车用物联专网,适时开展5G-V2X物联专网试验。(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公司、中国联通江西省分公司)

6.推进IPv6规模部署。遵循典型应用先行、移动固定并举、增量带动存量的发展路径,以应用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进IPv6规模部署。加快典型互联网应用和重点网站的IPv6升级,统筹推进移动和固定网络的IPv6发展,新增网络设备、应用、网站、终端全面支持IPv6,引导不支持IPv6的存量终端逐步退网,带动存量设备、应用和网站的加速升级替代,实现下一代互联网平滑演进。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和部署标识解析服务节点及标识解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面向企业及普通用户的标识注册、标识备案、标识解析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平台支撑功能。

7.建设完善物联网支撑平台。实施物联网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物联网综合支撑和产业服务平台,提供物联网设备接入、汇聚、管理、应用等功能。建设公共测试认证实验室、公共应用孵化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应用服务平台、信息安全技术检测评估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物联网技术研发、标识解析、标准测试、检验检测、应用开发等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地区各行业已有的物联网公共服务资源,形成包括工业云服务平台、产业数据中心、“双创”中心、产业联盟等在内的物联网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8.培育建设大数据平台。支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等建设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全省政务数据整合,建成政务大数据云,支持工业、农业、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数据汇聚与共享。支持政府部门、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龙头企业等建设大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平台,在数据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展示、图形识别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为各类大数据应用提供高效、安全的运行环境,满足海量数据传输汇聚和挖掘分析等需要,支撑数据创新应用和安全管理,夯实大数据发展支撑基础。加快城市大脑、工业大脑、农业大脑等行业平台建设,使大数据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探索建立数据确权机制,保护数据和信息安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9.培育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平台企业、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满足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需求的多种解决方案。推动企业信息化应用、设备和产品等上云上平台,协同开放平台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发展。建立开发者社区,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和开发工具包,支持开发者和企业面向特定行业需求开发新型工业APP及微服务资源池,打造桌面端软件和移动端软件协同的工业APP生态体系。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统一门户,推动省内各工业互联网通用平台、行业平台和企业平台共建共享,打造全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综合信息和态势感知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

(三)大力推广示范应用。

10.开展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在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医疗、节能环保、智慧消防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与示范。总结推广“03专项”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经验和做法,对智慧表计、智能火灾报警器、智慧路灯、智能垃圾桶等成熟产品和应用进行宣传和推广。在城管、水务水利、安全生产、健康养老等领域,加快推进物联网规模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1.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围绕精准治理、惠民服务、生态宜居等领域,大力推进物联网等综合集成应用,加快建设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智慧城市。充分发挥鹰潭在网络、平台、应用、产业链等方面的先发优势,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和规模,保持物联网应用创新和智慧新城的领先地位。支持南昌、新余、萍乡、吉安等基础较好的城市结合各自需求和特点,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各领域智慧应用演进升级,提升智慧城市效能。加快构建大型公共及重点建筑智能物联监测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建筑能耗物联监测网络,提高智慧城市绿色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2.推进政府管理精准化。在企业监管、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等领域,通过物联网等技术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将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实现精准施策,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借助物联网等技术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数据监督,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完善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提升街道、社区及水利、环保等领域的信息化能力和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政务服务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民政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3.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服务和安全监管中的深度应用,加快建设农业数据云、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平台,推动农业大数据应用,建立系列农业指数和征信体系,解决农业融资难等问题,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准化现代生态农业新模式,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继续实施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构建高效便民的“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和智慧农业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信息化支撑。(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4.推动两化深度融合。以重点企业为主体,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进我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工业向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融合升级。推动重点企业、园区应用物联网等技术,开展设备互联、产品远程监测、节能环保监测、智慧物流等工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试点示范,开展万企上云行动,通过创新劵、后补贴、通讯资费融合等方式引导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推进我省制造业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5.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围绕智慧景区建设,全面推进物联网在景区防灾预警、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自主导览、交通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实时监测采集景区运行状态,实现智慧化的景区管理和服务。鼓励旅行社、旅游酒店等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现代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全省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安全应急管理平台,依托平台推动全省景区移动物联网采集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建立系列旅游指数,打造省市县和景区上下联动的旅游监管体系。(责任单位:省旅发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6.加快重点服务业应用。加快商贸、流通、金融、营销、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向网络化、专业化发展转型,提升服务水平。鼓励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民生、商务等领域探索应用。大力推进基于物联网的医疗、健康、物流、养老、文化、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金融业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众包设计、云设计、协同设计等新服务模式。围绕昌九等物流集聚带,加强北斗导航、NB-IoT、eMTC、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应用,推进智能化仓储及配送体系建设,实现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的适时跟踪及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旅发委、省人社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构建产业生态体系。

17.加强重大技术攻关。面向物联网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对芯片、模组、智能传感器、新型智能终端、新型遥感等技术的攻关。加快各类敏感元器件的研发,推进传感器集成化、微型化、低功耗发展。支持IPv6的智能工业设备、通信模块、安全防控等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适用于移动终端的人机交互技术、基于智能传感器的感知识别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识别与控制技术,结合工业、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民生等典型应用场景,形成专业化的应用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8.构建集聚发展的产业布局。坚持产业差异化发展策略,依据已出台的江西移动物联网发展规划、“03专项”实施方案等,整合政策、资源等优势,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形成物联江西产业集聚带。在南昌、九江、吉安、赣州和赣江新区等地推进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建设,支持南昌建设全球首个城市级VR产业基地,支持吉安电子信息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赣州市“两城两谷一带”发展,支持鹰潭市建设移动物联网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信息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19.开展物联网等产业精准招商。面向国内外知名物联网企业,开展精准招商,着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鹰潭等地围绕物联网全产业链招商,补强芯片、模组、传感、软件设计等产业短板。支持上饶、抚州、吉安等地重点围绕大数据、通信接入终端产业招大引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0.发展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支持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产品研发,强化软件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的软件技术研发,推进软件技术在交通、电力、电信、教育、医疗、工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发展咨询设计、系统集成、运行维护、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发展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和分析服务等业态,推动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委、江西广播电视台、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1.推进车联网研发与产业化。支持重点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设立跨界融合创新等平台。加快人工智能语音、个性化大数据导航、智慧出行娱乐、手机远程车控等功能开发。推进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研发,加快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软硬件产品研发与应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智能汽车试点工程建设,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用于无人驾驶实验场地建设,构建安全、泛在、智能的云网端一体化车联网体系,推动智能汽车典型应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五)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2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设工业信息安全、物联网安全防控等监管平台,将金融、能源、水利、水务、电力、通信、交通、地理信息等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纳入监管范围。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系统定级备案、测评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加快推进自主可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网络、应用、数据和终端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3.强化云和大数据安全服务。推动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创新云和大数据安全服务模式,建设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平台,实现对各类安全事件的智能化识别、预警、研判和处置。建设多个异地灾备云数据中心,增强防范突发灾难事故能力。健全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开展数据应用综合防范,筑牢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防线。(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4.健全安全保障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政府和企业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挖掘分析和态势感知。依法对关系国家安全的网络和信息系统采购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网络安全审查,重点审查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推进威胁情报信息共享,提高全局性动态监测与感知、实时预警、应急处置和防控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政策保障

25.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化等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支持各地建立由财政性资金发起、社会资本参与的物联网等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物联江西建设的投入。推动现有工业转型升级方面的资金向物联网等领域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物联网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落户。(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6.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编制发布物联网、大数据等产业投资引导目录,引导资金投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将物联网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服务对象,设立物联网金融新品种,增加信贷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移动物联网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支持移动物联网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定向工具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发展移动物联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物联网等企业担保力度,降低企业担保费率。(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

27.落实税费等优惠政策。制定并落实物联网、大数据企业用地用电保障政策,将相关用地需求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按规模、时序等优先保障供应。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等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落实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减轻物联网、大数据等小微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8.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物联网应用、数据资源管理、安全监督管理等地方立法探索,加快建立物联网应用、数据确权、产权保护、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等方面的相关制度,完善物联江西法规保障体系。构建物联江西建设评估体系,综合评价物联江西发展水平。制定物联网产品、应用相关地方标准,将企业物联网产品和应用是否符合标准规范作为政府采购的选择依据。推动实施数据采集、开放共享、分级分类、应用推广等标准及接口规范,促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政府法制办)

29.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省内研发生产的物联网产品和服务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等方式依法依规纳入全省协议采购目录,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购买物联网产品和技术服务,促进物联网产品和技术在产业转型、政务管理、公共服务、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应用。引导行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与企业共同制订相关行规,推动行业自律,打造诚信、透明、开放、公正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信委、省政务服务办,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0.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依托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等,实时发布引才目录,加快构建立体引才网络,拓展柔性引才等方式,引进一批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中高端人才。对引进的人才,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省内重点院校增设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专业,支持高校、技工院校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创新物联网等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办法,改革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强化人才激励。(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

3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物联江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物联江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物联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省工信委、省科技厅承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物联江西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和配套措施,全力抓好物联江西建设。(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2.完善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行业、区域合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决策机制,成立物联江西专家组,为重大决策、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建立物联江西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适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3.建立考评机制。建立物联江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成效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开展物联江西运行监测,掌握物联江西发展动态,根据监测结果,做好重大项目、任务和政策的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34.营造发展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物联网等宣传培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营造有利于物联江西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联盟、协会发挥桥梁平台作用,开展技术标准与产业政策等研究。编制物联网等应用典型案例集和行业最佳实践指南,加强发展成果展示与宣传,提升江西在全国的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35.扩大交流合作。主动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搭建合作平台,协同推进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来赣投资,大力引入外部资源,协同推进物联江西建设。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和相邻省(区、市)在物联网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承办物联网等领域相关的行业会议、学术论坛、创新大赛、高峰论坛、行业展会等。(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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