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18-01-30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1-31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甬发改能源〔2018〕36 号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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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BC42-2018-0001 各区县(市)发改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宁波供电公司: 为规范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107号)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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