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登录     |    

《关于安排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文单位: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 发文日期:2018-02-27     分享到:

青海安排1.85亿元扶贫资金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安排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扶贫资金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通知


服务电话
010-68703033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南路17号中国企业联合会3号楼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盟服务助手
扫码加微信可咨询
©版权所有:中关村中慧先进制造产业联盟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中国产业链创新峰会 官方举办平台 ICP证:京ICP备20210310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