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湖南省能源局、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18-04-25
根据湖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省财政预算,今年拟投入800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对8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予以每个项目村1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从2018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列支。
2018年投资计划切块下达市州,补助资金按各市州申报了“十三五”规划还未安排资金的村级个数加权平均切块分配到全省14个市州。由各市州组织按要求在实施方案中严格筛选项目,明确具体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规模等内容,上报省发改委(能源)、省扶贫部门,待审核通过后方能下拨资金,组织实施。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天(2018年3月28日-3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能源局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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