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发文日期:2017-02-07
粤发改资环〔2017〕76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们反映。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