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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发文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6-11-01     分享到: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浙发改规划〔201667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涉及工程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930


 

浙江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经信委(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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