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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2018-10-30     分享到:

关于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

陕农机发〔2018〕18号

来源:省农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0-3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受农机市场调整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执行实施面临较大压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实施与往年同期相比较为缓慢,部分县(区)补贴资金兑付结算迟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的整体执行进度。为加快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补贴资金的高效规范执行,关系到农民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现代农业的整体推进,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检验购机补贴工作是否扎实有效,检验各级农机、财政部门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效率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各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补贴资金执行进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把落实和加快推进补贴资金执行进度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补贴资金实施
一是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梳理各县(区)执行情况,通过约谈、实地调研等形式,指导进度慢的县(区)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吃透文件精神,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创新,指导县(区)持续全面推行敞开补贴,精简操作程序、抽验流程,缩短补贴办理周期。三是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广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在本辖区有条件的县(区)及时开展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或“一站式”办理服务,为购机农户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四是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的督促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同时,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最大限度地满足辖区内的购机需求,促进资金平衡使用。五是各市农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效率。县级农机部门要及时整理结算数据,积极主动与县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县级财政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兑付资金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确认。
三、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
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激发购机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自觉接受购机农户、农机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按季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相关咨询和投诉电话抽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同时,要确保已公布的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有人值班、有效畅通。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增加县(区)专项调研检查频次,全面贯彻《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精神,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下,履行职责,按职责分工开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重拳打击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对显露出的问题和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要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实行常态化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促落实、以监管促廉政,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补贴实惠兑现农民。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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