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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十条政策》

发文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8-06-01     分享到:

积极推动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十条政策”

2018-07-12 09:21:37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责任编辑:岳科坚

7月11日,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包头市投资促进局举行了新闻通气会,市投促局副局长孙连坤、市经信委调研员匡思泉分别对《关于支持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十条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出台的背景、相关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发挥包头稀土新材料产业的基础优势,进一步加强稀土新材料在冶金、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应用,6月6日,包头市出台了《支持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十条政策》,从原料供应、用地政策、电价优惠、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集聚,举全市之力打造稀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新高地。

据悉,自2015年包头市被确定为国家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城市,三年来,包头市争取国家稀土转型升级试点资金共7亿元,带动企业投资140亿元。在政策资金的引导下,全市实施了近百项稀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推动永磁、储氢、抛光、催化等功能材料产业链不断延伸,在航天航空、磁制冷、永磁电机、储氢电池、节能环保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应用产品,稀土原材料就地转化率由不足40%提高到现在的85% 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业占全市稀土产业的比重由20%提高到51.2%,占比首次超过一半 稀土功能材料产能在全国的占比由10%提高到18%,目前,“挖土卖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得到了初步改变。

据孙连坤介绍,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招商引资政策服务环境,提升内蒙古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集聚产业项目能力,推动稀土产业提档升级,结合包头实际,对引进投资稀土深加工及应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特制定十条优惠政策:一、保障稀土原料供应 二、有效降低用低成本 三、支持固定资产投资 四、实行优惠政策电价 五、加强产业基金支持 六、加大补助贴息力度 七、实行投资奖励政策 八、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九、全面服务人才引进 十、着力推动科技创新。

匡思泉提到,《关于支持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十条政策》出台以来,市经信委积极推动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下一步,市经信委将继续落实支持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的“十条政策”,加快项目引进和建设,推动稀土新材料产业园区尽快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区,为稀土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肖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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