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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文日期:2018-09-03     分享到: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
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40号
成文日期:2018-09-03
发布日期:2018-09-05
文章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分 类:节能与综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
第40号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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