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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2017-09-26 分享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冀发改能源〔2017〕1238号附件.doc 冀发改(2017)1238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