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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9-27     分享到:

为贯彻“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16〕74号),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363号),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产品推广。结合《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开展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LED照明产品在公共机构、城市照明、交通运输、工业及服务业、居民家庭及特殊新兴行业领域等的应用推广,全省“十三五”期间推广半导体照明产品1000万只。以公共照明领域为突破口,对城市道路(隧道)照明进行重点改造,力争建成20条LED照明示范路,创建10个LED照明示范县。

二、强化技术支撑。鼓励重点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大半导体照明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材料、器件结构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加强LED产品自动化生产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产品销量和质量,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三、加大政策支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加大省级专项资金对半导体照明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运用能源托管等模式开展照明技术改造。规划实施情况及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对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围。

附件: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7〕1255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冀发改资料(2017)1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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