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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出台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鼓励支持政策

供稿: | 2022-07-21


      近日,经齐齐哈尔市政府十七届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齐齐哈尔市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正式印发执行。其中,涉及实体单户企业奖励7项,涉及集团总部企业支持政策4项,综合保障政策5项。鼓励支持政策的印发执行,为齐齐哈尔市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次注入“强心剂”。

      此次印发的《齐齐哈尔市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市域内符合《齐齐哈尔市“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百万千”产业倍增计划的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产业链供应链三年行动计划》及各产业链实施方案和数字、生物、冰雪、创意经济发展方向,对于做大做强做优产业链、供应链,促进齐齐哈尔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性拉动作用,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法人企业。支持对象主要为:实体单户企业和集团总部企业。

      为有效支持齐齐哈尔市实体单户企业发展,齐齐哈尔市将根据企业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按相应标准分别给予制造企业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超过6%、8%、10%的投资引导奖励,给予非制造企业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超过10%、15%、20%的投资引导奖励。根据企业新增营业收入增幅情况,制造企业将被分别给予其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2%、4%、8%的资金扶持奖励,非制造企业将被分别给予其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2%、6%、10%的资金扶持奖励。供应链中原有及新入围的本地配套企业,新增营业收入不低于本地新增配套额产生的营业收入前提下,给予其不超过本地当年配套额较上年配套额增量部分1%的一次性配套合作奖励。同时,将按企业投资规模提升、经营规模提升、经营规模突破和智能提升等情况,按相应标准给予企业核心团队资金奖励。

      为支持集团总部企业来齐发展,齐齐哈尔市不仅将对符合相应标准来齐齐哈尔市落户的集团总部企业给予1000万元落户资金奖励,还将在支持总部企业租用购买办公用房、鼓励建设总部基地、鼓励上市公司迁入等方面给予补助和资金奖励。同时,符合相应条件的集团总部企业,还可视同为实体单户企业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另外,根据此次印发的《齐齐哈尔市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政策(试行)》规定,齐齐哈尔市还将对新引进的“六上”企业、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取得特殊成就、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相应奖励和贷款贴息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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