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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六部门联合发文 20项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供稿: | 2022-03-16


      “专精特新”企业是未来产业链的重要支撑,是强链补链的生力军。3月15日,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银保监局、省金融局、人行郑州中支等单位印发了《河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别从明确服务重点、健全体系机制、创新特色产品、强化联动合作等六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支持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力争到2025年对全省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指导意见》提出了“坚持精准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审慎包容”四项基本原则,紧跟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规划,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对全省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授信合作与保险保障100%覆盖,为推动全省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工作推动机制、金融服务专员制”、定期走访机制和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等四项机制,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核心成果产业化,高质量服务工业“四基”领域以及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围绕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推动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

      支持各银行业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

      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特征,《指导意见》支持各银行业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积极推广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长期项目融资、风险分担与补偿类贷款和续贷类等产品,满足企业日常资金周转、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购置固定资产等经营活动以及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机构牢牢把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中的中坚作用,深化与重点行业核心企业和产业园区的战略合作,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和特色园区贷 深化跨市场金融服务,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加强与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理财子公司、优质券商等协同合作,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股权直投、IPO保荐承销等业务,为企业提供“商行+投行”的跨市场服务。

      《指导意见》同时还支持省内各保险公司研发“专精特新险”,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落地扩容,同时聚焦企业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等,为其提供职业责任、人身意外、健康养老等保险保障服务。

      鼓励银行保险融入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银政企”对接机制,深化与政府主管部门合作,主动融入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在行(司)内组建“专精特新”专属金融服务顾问队伍,积极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与扶持工作 健全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用足用好各地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强银担保合作,深化银保融合,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

      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银税互动”平台、“信豫融”平台及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等联动合作,以大数据、互联网为依托,创新优化信贷保险产品,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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