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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制造业头雁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供稿: | 2021-10-22


      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构建综合评价、实绩排序、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制造业头雁企业绩效评价机制,选树一批引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头雁企业,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为建成全国先进制造业强省,2020年河南省印发了《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头雁企业”培育计划,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推动小微企业上规模,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今年,河南省又印发了《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到2025年,河南省力争在制造业体系每个重点领域认定3到5家“头雁企业”,形成十百千亿级优质企业雁阵。

      省级头雁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有哪些?

      头雁企业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公开自愿,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评价为河南省头雁企业应满足省级头雁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状况良好两个基本条件。

      哪些企业能进入省级头雁企业培育库呢?《办法》明确,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新材料5大优势产业和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纺5大传统产业中,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6大新兴产业中,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

      头雁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采取部门逐级推荐和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排序,建立省级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经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年度头雁企业名单。

      评估体系中有哪些指标?

      《方法》指出,按照优势和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分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企业主要按照发展质量、创新驱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头雁效应、管理水平6个一级指标和13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新兴产业企业主要按照发展质量、创新驱动、发展潜力、头雁效应、管理水平5个一级指标和11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头雁效应用来衡量头雁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库及头雁企业名单每年调整一次,根据企业规模提升、项目审查和综合评价结果等情况分别兑现奖补政策。对头雁企业培育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新申报企业择优纳入培育库,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调出培育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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