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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出台科技创新若干措施

供稿: | 2021-07-16


      日前,甘肃省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39条“干货”满满的新政,共同为破解发展难题、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

      据了解,此次新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引导性、激励性,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完善科技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部分,突出成果转化基础研究“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市场应用“最后一公里”有机衔接。

      在培育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方面,通过培育建设重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创新基地、重组优化省级创新平台、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解决甘肃省创新平台分化、资源分散、缺乏高水平的创新平台的问题。

      为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甘肃全省、市、县三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5%、0.5%以上,到2025年,分别达到2.5%、2%、1%以上。

      在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方面,《若干措施》通过支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促进甘肃省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甘转移转化、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等措施,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省将为技术研发提供高额奖励。根据《若干措施》,制造业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激励高校院所加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对高校院所上年度的横向经费用于科研开发活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在5%以上的,按增加额的2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达200万元。

      同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针对甘肃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限、创新创造主力军作用较弱的问题,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对引入甘肃省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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