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登录     |    

当前位置:首页 > 联盟大事记 > 立足政策优势 打造产业集群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立足政策优势 打造产业集群

供稿: | 2021-07-13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是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海南产业培育和经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将如何用好用足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最大程度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实效,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在7月12日举行的政策解读和招商说明会上说,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海南自贸港在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海南自贸港在RCEP签署背景下,更好发挥区域价值链重要连接点的作用,对利用内外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海南产业链配套能力、获取先进技术溢出具有重要意义。此项政策备受市场主体关注,省商务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做好投资促进工作,协助洋浦引进高水平企业,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一是对照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谋划适用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的产业招商方向。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和自贸港相关政策叠加,催生“化学反应”。在符合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前提下,可以衍生出“加工增值+先进制造业”“加工增值+冷链物流”“加工增值+设计研发”等多种产业形态。例如,充分利用自贸港人才政策优势,包括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引进研发人才、创意设计中心,在研发设计环节推动增值比率达到30%的门槛。该厅将会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对接引进高端消费品加工、进口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类企业,在洋浦保税港区布局研发、生产、组装等产业链。

      二是为项目落地营造良好的环境。省商务厅将牵头落实好商务部等20个部门推出的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取消进出洋浦保税港区“一线”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和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提升进口料件进入洋浦保税港区的便利化水平。省商务厅(口岸办)、海口海关已指导协助洋浦经济开发区,依托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上线加工增值申报办理功能应用,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同时,省商务厅(口岸办)将进一步完善海南国际投资“单一窗口”,为落户洋浦保税港区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套餐式”投资服务。

      三是建立联合招商工作机制,服务好项目落地。省商务厅将积极畅通招商渠道,借助各类投资促进平台,为洋浦引进全球企业资源 与洋浦方面联合在国内外开展项目推介、招商路演等活动,为其与国内外发达地区、产业园区的交流合作牵线搭桥 健全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机制,通过高层定期对接沟通、工作专班跟踪服务、量身制定合作策略等方式,为加工增值重点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协助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国家相关部委、省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推动项目建设。

      《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后,洋浦经济开发区将聚焦哪些重点产业进行招商引资?

      对此,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海南日报记者透露,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是洋浦保税港区招商引资的核心政策之一,目前很多有意享受、利用这一政策的企业都希望到洋浦保税港区投资建厂。洋浦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洋浦保税港区”“当下把流量做起来是头等大事”和“将洋浦保税港区打造成为自贸港‘样板间’”的要求,以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匹配度为导向,聚焦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环保产业,开展重点招商、精准招商。

      一是聚焦以进口高关税原料为主的大健康食品药品保健品生产产业。

      二是聚焦服务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高端旅游消费品制造产业。洋浦目前已经集聚了一批玉石、琥珀、游艇等跨境消费品加工制造类头部企业。洋浦还将充分利用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面向国内市场发展高端旅游消费品加工制造产业,将产业链从零售消费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加工延伸,打造国内高端消费品生产制造的新平台、新高地。

      三是聚焦部分料件需要进口、技术含量高的先进制造业。例如智能制造、医疗器械生产、新能源汽车组装生产等,积极利用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这项特殊政策,重点引进原料或料件依赖进口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和产业发展平台。



服务电话
010-68703033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南路17号中国企业联合会3号楼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盟服务助手
扫码加微信可咨询
©版权所有:中关村中慧先进制造产业联盟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中国产业链创新峰会 官方举办平台 ICP证:京ICP备20210310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