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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出台16条措施,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供稿: | 2021-05-25


      5月24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有关情况。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出台,这是继我市2020年印发《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6号)以来,出台的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对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市”战略有着重要意义。

      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市”战略,加快推进“231”产业集群发展,市工信局在实施《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开放创新发展的意见》中积累经验,并学习借鉴济南、青岛、菏泽等市经验做法,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政发〔2019〕8号),起草了《政策措施》。3月份形成《政策措施》初稿,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3月29日,书面征求了6个市直部门的意见建议 4月6日,召集了18位企业家和部分行业协会代表对《政策措施》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意见吸纳到文件中 4月26日,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4月2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 4月29日、30日,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 最后,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5月16日正式印发全市并实施。

      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4个部分16条措施,从企业主体培育、技术改造、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进行奖补。

      第一部分是加快企业主体培育提升,共5条措施,主要包括实施企业攀登工程、实施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总额奖补、鼓励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创建、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等 第二部分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共4条措施,主要包括实施重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鼓励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发挥工业技改投资基金作用等 第三部分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共4条措施,主要包括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创新项目建设、鼓励产品创新、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 第四部分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企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鼓励企业上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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