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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厅发布新政 3年期以下项目不开展过程检查

供稿: | 2019-12-30

      四川省科技厅日前下发《四川省深化科研项目评审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通过细化分类评审、优化项目评审流程,首次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审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并突出项目评审和评估的科学性。首次提出“周期3年以下科研项目不开展过程检查”“20万元及以下的科研项目采取审核验收方式”等政策,旨在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并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

      优化分类,让评审更科学

      “在科研人员眼里,科研评价对科技活动起着重要的作用,不同类型的项目评价标准和侧重点有所不同,进一步优化分类评审标准,有利于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四川省科技厅相关工作人员说,优化科研项目分类评审,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是《方案》中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方案》将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并根据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将其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告别了过去的“一刀切”。

      如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将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等 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评价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创新与集成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推广应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重点评价科研成果创新性、先进性、产业化前景、经济效益或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市场前景、自主知识产权等,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方案》提出,对同一轮次同一类型的项目实行同一种评审方法,对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评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将综合考虑负责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并提出将探索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自由探索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

      精简过程,让科研更轻松

      项目验收,过去对科研人员无异于一场“大考”。四川某高校科研人员告诉记者,过去科研项目验收提供材料较多、验收流程较复杂,让不少人劳神费力,“特别是不少科研人员一般只懂技术、不懂财务,专业性较强的财务验收资料往往让我们一筹莫展,在科研之外多了一份‘牵挂’。”

      “因此,优化项目验收工作流程,革除办事过程中的繁文缛节,使科研工作者能够沉心科研显得愈发重要。”四川省科技厅相关工作人员说,《方案》还建立完善了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未来,项目验收既可采取网络验收、会议验收、现场验收、审核验收等形式,同时也积极推行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进一步减少科研人员负担。

      《方案》还提出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采取审核验收方式,依照项目任务合同书的考核指标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后补助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不进行评审验收,但要加强立项审查。同时,将科研项目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并进行,依据项目任务合同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提出充分利用好单位内外部审计结果,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结题财务审计报告可作为项目验收的直接依据。

      按照《方案》,未来自由探索类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3年以下、财政支持资金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将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这是为进一步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的环节,在过程中只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该工作人员表示,这赋予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将更多精力用在科学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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