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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新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供稿: | 2026-06-02

      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四川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6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川省相关部门依据《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在总结前期补助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四川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形成《办法》。

      与原政策相比,《办法》作出多项重要调整。

      一是调整补助对象门槛,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办法》将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的最低要求由“不低于500万元”降至“不低于300万元”,同时取消了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的限制。

      具体而言,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四川将根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对研发投入增量为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增量为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增量为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增量为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二是优化补助计算方式与标准。原政策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补助额度,具体比例根据省级财政经费预算确定 新政策改为以“年度研发投入增量”为基数,分档给予固定金额补助,研发投入增量越高,补助上限越高,使补助标准更加清晰、可预期。

      三是明确数据来源及冲突处理规则。新政策明确,企业研发投入增量以“税务部门加计扣除数据”和“统计部门研发投入数据”两者中较小的为准,解决了原政策中未明确数据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增强了审核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此外,新政策调整了审核流程,并强化了统计报送要求。

      《办法》还鼓励各市(州)加大财政投入,联动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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