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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 川渝两地出台7条具体政策措施

供稿: | 2025-09-25

      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为加快构建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创新格局,推动川渝两地住建行业科技进步,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针对企业、人才等方面共提出7条具体政策措施。详情如下:



      一、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参与行业科技项目决策、政策制定,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编制。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行动,加大对建筑科技企业资质申报支持力度,对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信用激励 支持行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开展创新活动 鼓励各地出台行业科技企业支持政策。建立行业科研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搭建行业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平台,引导科研机构、院校加大对企业技术、人才服务支持力度。支持、引导行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工作,加快发展行业科技服务业市场发展。

      二、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建设

      加大行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实施行业创新平台创建行动,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院校申报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探索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模式。支持行业创新平台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编制,承接行业科研项目、从事科技服务。

      三、强化创新人才培育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优秀创新团队,对于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可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加大行业创新人才激励力度,将创新能力作为勘察设计大师、优秀青年设计师等奖项评选的重要内容,将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受到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完成国家或省级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等内容纳入评审得分项。建立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专家智库,加强两地创新交流合作,参与川渝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为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新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四、推动建设标准一体化发展

      完善川渝两地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机制,促进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建筑业市场环境公平开放。加大川渝两地标准互认力度,共同做好互认标准的复审、修订、废止等工作。围绕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编制一批区域性工程建设标准,协同推进标准的立项、审查、报批等工作,对有效支撑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标准编制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五、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协同机制,共同发布行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清单 利用川渝住房城乡建设博览会等大型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推广活动 聚焦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过程正向应用、绿色低碳、智能建造等技术,组织实施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示范工程,鼓励将科技示范工程纳入本地资金奖补范围。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

      六、优化行业科技产业布局

      发布两地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型企业、创新平台名录,推动行业科技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川渝行业科技产业地图。聚焦行业新兴领域,协同培育布局行业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川渝行业科创走廊。

      七、营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环境

      完善川渝地区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将协同创新工作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住建领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健全两地领导协调机制、沟通联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的等合作机制。鼓励两地行业协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提升行业科技工作者职业荣誉感,共同对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行业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创新人才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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