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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供稿: | 2017-03-17

国科发资〔2017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科院、海洋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7个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组织推荐。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6317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4.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 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2017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申报单位在正式报送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项目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  31780058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5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寄送科技部信息中心。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木樨地茂林居18号写字楼,科技部信息中心协调处,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88654074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5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2),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010-58884865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010-58884880

“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010-58884861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010-58884875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010-8822512888225108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010-8822516988225156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88225152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邮编:100039

附件:

1.“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4.“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5.“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6.“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7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7.“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01738日签发

2017317日发布

 

附件1

“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及部分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技术、雾霾和光化学烟雾形成机制、污染源全过程控制技术、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的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管理支持技术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等6项重点任务科研攻关,为大气污染防治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项总体目标是: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方案》,聚焦雾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防治科技需求,通过“统筹监测预警、厘清污染机理、关注健康影响、研发治理技术、完善监管体系、促进成果应用”,构建我国大气污染精细认知-高效治理-科学监管的区域雾霾和光化学烟雾防治技术体系,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形成可考核可复制可推广的污染治理技术方案,培育和发展大气环保产业,提升环保技术市场占有率,支撑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保障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17年拟支持定向择优项目4个,国拨总概算约1亿元。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本专项2017年定向择优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 监测预报预警技术

1.1 基于同位素技术的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方法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研发颗粒物溯源相关的关键同位素和在线元素分析技术,开展典型区域大气颗粒物的同位素组成、丰度及变化特征研究,构建关键同位素丰度/元素的源项数据库,定量解析燃煤、工业、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和自然源等对一次颗粒物的相对贡献及颗粒物二次形成转化中的同位素分馏特征并探索关键化学机制,建立表征关键同位素的区域传输模型和溯源模式,验证和评估基于同位素技术的颗粒物溯源方法可行性。

考核指标:建立大气污染过程解析的同位素示踪技术体系,包括时间分辨率小于1小时的颗粒物碳和铅等同位素在线分析技术、集成元素和同位素的多组分分析方法、污染源项同位素和元素指纹数据库、表征关键同位素的区域大气化学传输和溯源模型等,实现基于同位素技术的颗粒物来源和污染过程的定量解析。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环境保护部组织申报。

2. 空气质量改善管理支持技术

2.1 我国臭氧污染防治技术和管理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我国“十三五”及中长期臭氧污染防治形势和需求,分析全国大气臭氧污染态势,解析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臭氧污染成因和影响因子,构建臭氧污染模拟、预报和溯源的集成技术,研究我国臭氧污染防治和前体物管控的技术路线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出全国分区域、分阶段臭氧污染防治目标、策略、技术路线和管理制度。

考核指标:阐明我国臭氧污染的演变规律、形成机制和主控因子;臭氧污染模拟预测技术精度偏差小于30%,溯源技术应能判别不同城市(区域)和不同源类的贡献,时间分辨率小于1小时;提出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全国和重点区域的臭氧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和管理制度方案(建议稿)。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环境保护部组织申报。

2.2 绿色技术评价方法及产业政策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绿色技术评价指标、标准及方法体系,开展国内外绿色技术筛选评估,建立绿色技术库,开展全球绿色技术发展预测;研究国内外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方法、经验及成功案例;研究有利于绿色技术转化的科技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组织措施及管理机制,以绿色技术银行为依托开展全面应用;组织开展一批国内先进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主导服务一批绿色环保产业园区,提出大气污染治理的绿色产业政策及配套措施。研究有利于绿色技术转移的国际技术转移转让机制。

考核指标:提出绿色技术转移转化评估机制、金融政策体系;建立“绿色技术银行”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主导服务3-4家绿色环保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提出不少于3项的绿色产业政策及配套措施(建议稿),带动一批重大绿色技术群体性转移转化。

有关说明:由上海市科委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组织,要求依托“绿色技术银行”进行申报。

3.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

3.1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技术与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1)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污染物动态排放清单平台,重点突破区域内低矮面源及无组织排放的实时量化技术,开展大气重污染的空间来源和行业来源预报;(2)针对小散乱企业、工业大院、农村面源、货运卡车等,开展减排技术的筛选与综合评估,提出见效快、成本低的管控措施方案和监测监管技术体系;(3)研究区域大气重污染的来源成因与主控因子,量化大气环境承载力的时空变化,构建应对秋冬季重污染的精细化区域调控方案及快速实施机制,开展精细化预警的技术示范;(4)构建区域“社会发展-污染排放-空气质量-人群健康”的系统化调控方案与情景分析技术平台,量化不同能源、产业和大气污染防治情景的治理成本、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及健康效益;(5)集成大气专项的研究成果,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与区域一体化支撑平台,提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的路线图,构建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的整体技术方案。

考核指标:建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一体化空气质量精细化立体监测预警业务化平台,形成集“研判-方案-决策-实施-评估-优化”为一体的区域空气质量管理技术体系,提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机制体制和实施方案并被环境保护部及相关省级政府采纳应用,精细化预警方案实现减缓重污染程度40%以上。

      有关说明:由环境保护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组织申报。

附件2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部署,科技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海洋局共同制定了《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统筹部署水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根据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密围绕水资源安全供给的科技需求,重点开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培育和发展水安全产业,形成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装备,形成5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当量效益,远景支撑正常年份缺水率降至3%以下。

20162月,科技部发布了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围绕十三五水资源安全保障急迫的、基础的和涉及重大战略布局的重点流域水利调度、水沙调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乡水安全等研究任务,设计19项内容,支持31个项目。根据重点专项总体安排,基于本专项实施方案,2017年将持续围绕综合节水等六大方面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17年拟支持定向择优项目数不超过8个,国拨经费概算不超过2亿。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水资源智能调度与精细化管理

1.1 水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1农业节水:开展精准控灌技术、高效滴灌技术、以肥调水技术、高保水材料、非常规水利用技术等一体化技术攻关,形成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农业规模和农产品的农业综合节水成套关键技术与设备工艺。创新农业高效用水和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的约束与激励政策,探索农业综合节水与绿色生产新机制。选择一定规模的农场或农业县乡,开展农业综合节水和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与政策创新示范;(2生活污水再生利用:研究生物膜、膜生物反应器、催化氧化技术、复合肥料、储能技术等一体化技术攻关,研发适合不同规模人群的饮用水净化、生活污水资源化的撬装式成套设备,实现试点城镇生活废污水基本全回用的目标。研究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推广激励机制,创新城乡生活水价和生活节水政策,加速城镇生活节水器具的普及。选择千人、万人、十万人规模的乡村、城镇,开展饮用水净化、生活节水和生活污水再生回用的技术集成应用,实现城镇节水和综合利用的创新示范;3海水淡化:研究节能降耗膜材料、高性能膜组件、浓海水资源化等关键技术,集成海水预处理、海水淡化、浓海水梯级利用、淡化水资源化新产品、余热与废物循环利用等技术系统,实现海水资源化与污染零排放整体技术方案。将淡化海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综合配置体系,研究促进淡化水利用的城市水资源配置政策,研究参照工业用水价格的利用淡化水价,研究引入淡化水的城市供水管网政策与饮用水补贴价格。选择临海工业聚集的城市或大岛,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价格等集成示范;4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研究高耐盐的生物菌种、高效分离技术、催化材料、高效蒸发与结晶技术等工业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集成,实现成套工程技术和设备集成与应用,选取典型园区和企业开展工业节水及综合利用创新示范;研究废水资源化与减排的约束和激励政策,基于区域工业用水价格与水资源费税,研究建立零排放工程的补贴与奖励机制。选择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浆纸一体化、煤焦化、生物制药、电极箔等工业过程的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节水技术方案,实现示范区用水效率提升10%,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用水总量零增长,新鲜淡水资源取用量降低10%

有关说明:第(1)、(2)、(3)项研究内容,由水利部分别会同北京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宁夏自治区科技厅推荐,依托科技部、水利部正式批准的节水型社会创新示范区进行申报,落实《国家节水型社会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提出的海水淡化利用、生活废水循环利用、农业节水等创新示范区科技任务;第(4)项研究内容,由江苏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厅分别推荐,结合正在开展的园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研攻关任务进行申报。

拟支持项目数:共不超过8个项目,对于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海水淡化利用、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农业节水循环利用等研究,分别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

附件3

“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及有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恢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紧围绕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科技需求,重点支持生态监测预警、荒漠化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退化草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技术模式研发与典型示范,发展生态产业技术,形成典型退化生态区域生态治理、生态产业、生态富民相结合的系统性技术方案,在典型生态区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本专项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17年拟支持定向项目2个,国拨总概算约3000万。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北方风沙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

1.1 沙区生态产业技术推广模式及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沙区生态产业内涵及理论体系,研究沙区生态产业技术推广及商业模式,荒漠化治理技术转移转化科技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管理机制,提出推进荒漠化治理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机制体系;推动一批荒漠化治理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产业业态。

考核指标:形成荒漠化防治产业理论体系,形成推进荒漠化防治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科技、金融、税收、管理、制度等方面系列化政策建议;主导服务2-3个以沙区生态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

有关说明:由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组织,要求依托正式批准的省级以上以生态沙产业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

2. 青藏高原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与适应性管理

2.1西藏那曲地区城镇植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分析西藏那曲地区植树建设限制因子,研究植物对高海拔环境的适应性。开展植物种筛选与繁育技术试验研究、那曲地区植树建设技术研究。开展那曲地区城镇街区绿化小规模示范,研究庭院绿化、街道防护及山地造林多种模式下的植树建设技术,形成生态治理、提高高海拔区城市环境的宜居性水平。

考核指标:明确那曲地区植树建设限制因子及植物对高海拔环境适应性的机理,建设总面积为50公顷城镇绿化示范区,研发那曲植物繁育技术3-5项,驯化选育适合于高海拔区园林植物种8-10种。提供3项技术规程,建设1公顷育苗练苗基地,研发高寒地区植树建设技术6-10项,构建城镇绿化、道路防护及生态造林的技术体系和模式,开展县域以上面积集成示范应用,满足那曲镇城镇绿化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需求。

有关说明:委托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亿利资源集团进行项目申报。

附件4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按照《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要求,科技部会同国家海洋局、交通运输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共同编制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紧紧围绕提升我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1)重点发展海洋监测高新技术装备并实现产业化,培育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基地,仪器装备自给能力提升到50%以上;(2)重点发展全球10公里分辨率(海上丝绸之路海域4公里分辨率)海洋环境预报模式,提供多用户预报产品并实现业务化运行;(3)重点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安全平台技术体系,实现平台业务试运行,支撑风暴潮、浒苔、溢油等重大海洋灾害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2017年拟支持定向项目3个,国拨经费约5500万。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10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20个。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支撑技术

1.1 岛礁和海上构筑物维权执法决策支持系统研发与应用

研究内容:基于卫星、无人机、无人船、岛礁基、浮标/浮台基监视监测数据,研究岛礁和海上构筑物多源多手段信息自动/半自动提取技术,研制岛礁和海上构筑物维权执法决策支持系统,研发相关专题监视监测产品,并开展应用。

考核指标:岛礁提取精度优于85%;海上构筑物检测率大于90%;岛礁和海上构筑物维权执法决策支持系统,与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对接;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组织项目申报。

1.2 海洋划界决策支持系统研发与应用

研究内容:建立国际海洋划界案例分析系统,构建影响划界相关因素综合分析系统,研究周边海洋权益争端和战略利益博弈模型,研发国际海洋划界模拟推演示范系统,研发我国海洋划界决策支持系统。

考核指标:国际海洋划界模拟推演示范系统,我国海洋划界决策支持系统,为评估国际划界及周边海域潜在边界、为我国海洋划界提供法律技术支持;与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对接。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组织项目申报。

1.3 重要海洋战略通道与战略支点环境安全保障决策支持系统研发与应用

研究内容:结合我国海上志愿调查资源,构建战略通道与战略支点海洋环境现场数据获取系统;研制重要海洋战略通道与战略支点环境安全保障产品,发展风险研判技术与对策;构建环境安全保障决策支持系统并开展应用。

考核指标:海洋环境现场数据获取系统具备数据实时传输能力;战略通道和战略支点环境安全保障决策支持系统,与国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平台对接;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5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2017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示范应用评价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以“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开展“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形成规范化示范效应,促进国产创新诊疗装备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应用,打造国产诊疗装备品牌。2017年度拟以定向择优方式遴选“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承担单位,支持不超过5项,国拨经费约1亿元,实施周期为2017 -2019年。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1.1 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不同区域的重大临床需求,突出解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前期实施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广、智能化程度高、可推广性强的基于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配置解决方案、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包括诊疗、筛查等)、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示范,促进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示范应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公平性、可及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开展5个示范点的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示范,每个省区建设不少于5个典型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形成1份应用示范报告,每个项目形成1份应用示范综合报告;每个示范点覆盖人群不少于10万人。每个项目至少完成2个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的跨省区示范(不少于2个省)和不少于1种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化应用示范。示范地区的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增加二十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覆盖面达到1000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联动的省)。

实施年限:2017-2019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5项。

有关说明:各省级科技厅可推荐1个项目;每个项目由1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会同本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示范网络;鼓励企业、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地方财政投入和国拨经费投入比例不小于1: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与本省/市示范工程的实施整合推进。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30家。鼓励跨省区联合示范应用,鼓励项目牵头省与薄弱地区的省份联动实施,鼓励军民融合。申报单位需提交省/市里认可的实施方案。

附件6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阻肺)、糖尿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重大慢病,各病种联动推进,突出解决重大慢病防控中的瓶颈问题,重点突破一批重大慢病防治关键技术,搭建重大慢病研究公共平台,建立健全重大慢病研究体系和创新网络,为加快重大慢病防控技术突破、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促进技术合理规范应用、降低医疗和社会负担、遏制重大慢病发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局面提供积极有效的科技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提出推进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应用。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优化生物医学大数据布局,依托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系统加强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医学科研及应用效能,推动智慧医疗发展。。本专项中,实施方案的重大慢病研究支撑平台体系研究重点任务中,重大慢病临床研究大数据平台子任务要求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覆盖重大慢病各病种,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等数据交换的临床研究大数据共享平台,并且要求开发数据采集标准,为多源数据交换建立统一、可对话的行业标准等,以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整合和开放共享。

2017年度共设置定向择优项目5项,均为重大慢病研究支撑平台体系研究重点任务下的项目,总概算9000万元,实施周期为2017-2020年。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 重大慢病研究支撑平台体系研究

1.1 重大慢病临床研究大数据平台

1.1.1心血管病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

研究内容: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实验室信息系统等数据交换的国家注册登记数据库和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通过政府医院质量监测系统和国家代表性临床注册登记研究,收集冠心病、心力衰竭等重大心血管疾病患病、临床诊疗、预后相关信息,建成国家级的医疗质量评价工作平台;收集人群发病、干预和效果相关信息,建立国家级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平台和防控评价工作平台;依照国际规范标准收集心血管病患者血清、血浆、组织等生物标本并建立心血管病生物样本库平台;探索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的高效运行与数据共享机制;基于此平台开展影像大数据判读与后处理研究,建立国家重大心血管病影像数据库与影像数据中心化判读分析平台,并建立基于机器学习的自动化影像判读分析工具。

考核指标:建立起具有国家代表性的不少于50万例病例信息的冠心病及冠心病高危人群、心力衰竭的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及高质量生物样本库;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参与成员单位不少于100个;开发1套标准化心血管疾病公共数据元,建立起统一、标准化的数据字典、数据元和最小数据集,为多源数据交换建立统一、可对话的行业标准;建立1个国际规范化单基因病诊断平台并形成数据库;建成1个符合国际影像判读规则与标准的重大心血管病影像数据中心化判读分析与管理平台。对协同创新网络单位开放共享。

支持年限:2017-2020

拟支持项目数:1

1.1.2 脑血管病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

研究内容: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等数据交换的脑血管病国家注册登记数据库和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收集脑出血、脑梗死等不同病因分型脑血管病患者患病、临床诊疗、预后相关信息;依照国际规范标准收集脑血管病患者血清、血浆、组织等生物标本并建立脑血管病生物样本库平台;探索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的高效运行与数据共享机制;基于此平台开展影像大数据判读与后处理研究,建立国家重大脑血管病影像数据库与影像数据中心化判读分析平台,并建立基于机器学习的自动化影像判读分析工具。

考核指标:建立起具有国家代表性的不少于20万例脑血管病及高危人群信息的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及高质量生物样本库;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参与成员单位不少于300个;开发1套标准化脑血管疾病公共数据元,建立起统一、标准化的数据字典、数据元和最小数据集,为多源数据交换建立统一、可对话的行业标准;建立1个国际规范化单基因病诊断平台并形成数据库;建成1个符合国际影像判读规则与标准的重大脑血管病影像数据中心化判读分析与管理平台。对协同创新网络单位开放共享。

支持年限:2017-2020

拟支持项目数:1

1.1.3恶性肿瘤临床大数据平台及生物样本库建设研究

研究内容:集成病理学、细胞学、检验学和影像医学等多种类型电子病历数据以及基因测序数据,开展医疗大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处理、分析、应用、存储、传输安全性及共享服务研究;开展常见恶性肿瘤生物样本资源的多中心规范化采集存储、动态随访标本收集、运输管理和临床资料共享服务研究;依照国际规范标准收集常见恶性肿瘤患者血清、血浆、组织等生物标本;探索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的高效运行与数据共享机制;基于以上平台开展影像等大数据的判读与后处理研究。

考核指标:建立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覆盖常见恶性肿瘤(包括肺癌、食管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和鼻咽癌等)的,不少于100万例病例信息的临床大数据平台和资源总例数不低于20万的生物样本库,与协同创新网络单位共享;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参与成员单位不少于100个;开发1套标准化肿瘤疾病公共数据元,建立起统一、标准化的数据字典、数据元和最小数据集,为多源数据交换建立统一、可对话的行业标准;形成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的恶性肿瘤生物样本资源库并制定相关标准;提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影像等相关诊断标准不少于3项。

支持年限:2017-2020

拟支持项目数:1

1.1.4 2型糖尿病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

研究内容: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的2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前期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资源样本库管理与分析平台;依照国际规范标准,收集2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前期的临床数据与血清、血浆、DNA等生物样本,创建多模式电子化数据与样本的采集、管理、交换、共享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多源异构大数据融合技术及大数据分析技术。

考核指标: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的2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前期临床研究大数据及生物样本库,总例数不低于20万;开发1套标准化2型糖尿病公共数据元;制定2型糖尿病与糖尿病前期相关数据与样本采集、管理、交换、共享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少于5项;提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医疗质量改进策略与建议不少于5项;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参与成员单位不少于100个;申请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对协同创新网络单位开放共享。

支持年限:2017-2020

拟支持项目数:1

1.1.5 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

研究内容:建立具有国家代表性、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系统(EMR)、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PACS)等数据交换的精神心理疾病国家注册登记数据库和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收集常见多发且危害性较高的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患病、临床诊疗、预后相关信息;依照国际规范标准收集精神心理疾病患者血清、血浆、组织等生物标本并建立精神心理疾病生物样本库平台;探索临床研究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的高效运行与数据共享机制;应用研究协作网络,针对常见多发且危害性较高的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神经发育障碍、物质依赖和睡眠障碍等,进一步开展临床表型资料、高危人群筛查标记物、客观诊断生物标记物、药物疗效和疾病转归的队列研究,建立标准的、规范的标记物研发流程及质控标准等;建立覆盖实验室研发、人群评价及应用等环节的上述疾病的监测数据收集、管理的规范。

考核指标:建立起具有国家代表性的不少于5万例精神心理疾病的临床大数据共享平台及高质量生物样本库;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参与成员单位不少于100个;开发1套标准化精神心理疾病公共数据元(CDE),建立起统一、标准化的数据字典、数据元和最小数据集,为多源数据交换建立统一、可对话的行业标准;建立制定临床资料收集、生物样本采集、管理的规范及质控标准不少于5项;制定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技术及规范不少于5套。建立不少于5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精神心理疾病大数据与生物样本库平台。申请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对协同创新网络单位开放共享。

支持年限2017-2020 

拟支持项目数:1


有 关 说 明

1.由卫生计生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申报,优先支持已建有标准化临床研究样本库及临床研究数据库的单位。

2.本专项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0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

3.本专项要求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各领域项目产生的所有科学数据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在重大慢病专项约定的条件下对重大慢病专项各个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申报慢病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如不在商定的期限内履行数据递交,则由专项责令整改,拒绝整改者,则由专项追回项目资金,并予以通报。

4.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附件7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总体目标:立足国家生物安全重大需求,深入开展生物威胁因子入侵规律与危害机理等前沿研究,力争在生物威胁因子感染、传播、演化、致损伤作用和成灾机理、宿主反应、分析模型等方面取得突破,为研发新型防控手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围绕制约我国生物安全科技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坚持库、网、技、装四大领域协同开发,逐步建立以生物资源实物库、生物资源信息库为代表的战略资源库;涵盖威胁风险评估、实时动态感知、早期预测预报等环节的预警网络;覆盖智能监测、追踪溯源、全维防控、恢复重建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涉及侦察预警、检测鉴定、危害分析、生物防治、现场处置等方面的重大产品,最终实现生物安全相关威胁因素的全谱识别,人群、动物、植物和生态等危害对象的全效防护,建立世界一流的国家生物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推动我国生物安全由被动防御到主动防卫的战略转型,织就早期预警、实时感知、动态评估、有效处置的天罗地网,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安全。

本专项的主要任务:围绕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重大需求,按照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三个层面,构建全链条的科技支撑能力,突破一批制约我国生物安全能力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科技支撑队伍,初步建成监测预警、检测溯源、应急处置和预防控制等技术体系。

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秉承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坚持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共商共议、查漏补缺和重点加强等原则,拟在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典型应用示范两项任务部署2个定向指南方向,国拨经费总概算数约为0.6亿元,各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项。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至少有1个课题由35岁(含)以下青年科学家担任课题负责人。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研发

1.1国家生物信息平台支撑技术

研究内容:制定国家生物信息平台的基础设施架构、支撑技术体系和信息服务模式,研发生物大数据协同处理、深度挖掘、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等关键支撑技术,开展信息服务相关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突破海量生物信息管理与共享、生物数据分析注释及可视化、大型生物知识库建设与维护、生物信息安全及高效传输等4种以上关键技术;建立生物信息质量控制与标准化规范;开发出一套面向生物大数据的协同计算机软件系统,可实现1000人以上、针对100TB以上量级的实时在线的大规模协同计算,实现高通量生物实验数据管理与服务、个性化生物信息管理等。

有关说明:由教育部、工信部、中国科学院组织项目申报。

2.典型应用示范

2.1青藏高原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

研究内容:建设青藏高原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研究相关基础前沿技术,建立相关标准规范、质量控制体系,支持样本的管理、保护和利用。

考核指标:建立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分类技术;搭建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管理和分享平台,实现和中国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信息管理平台共享互联。(具体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请咨询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和青海科技厅)

有关说明:由西藏科技厅和青海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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