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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开启科研人员减负2.0行动 聚焦成果转化决策担责

供稿: | 2020-10-29


      10月28日,科技部网站发布《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阻碍改革落地的新“桎梏”,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2.0”。

      据悉,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简称“减负行动1.0”)。《通知》表示要在继续坚持和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要求拓展内容、调整聚焦、加大工作力度,这其中包括进一步深入开展减表行动、检查瘦身行动、精简牌子行动、精简帽子行动等。

      此外,为回应科研人员的新期盼,“减负行动2.0”还将组织开展新的专项行动,主要包括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以及政策宣传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决策担责问题,《通知》指出,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在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方面,《通知》提出落实社会委托项目按合同约定管理使用。在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方面,提出对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一所一策”,在内部管理、科研创新、人员聘用、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赋予自主权。

      据悉,专项行动将在2021年12月底前开展总结评估。对于行动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将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对于落实不到位的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送国务院和中央改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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