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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试”新政出炉 最高100万元补助 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供稿: | 2026-04-01

      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出台《成都市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功能定位、建设布局、“中试+”生态构建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全流程、多维度的支持体系。



      功能定位

      《办法》对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的概念与功能进行规范深化。

      其中,中试平台是指围绕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小试、中试需求,解决工业化、商品化关键技术问题而开展试验或试生产,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的科研开发实体。概念验证中心是指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验证,对早期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和市场化、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新型载体。

      建设布局

      聚焦产业需求,《办法》进行了三维建设布局。

      在产业布局上,围绕集成电路等产业生态圈布局建设综合性中试平台,针对新型显示等产业链关键节点布局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面向量子科技等未来赛道前瞻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与中试平台。

      空间布局上,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创新主体集中布局中试平台。鼓励利用老旧园区等改造建设标准化中试空间。发挥国资平台引导作用,建设标准化中试空间,配套中试通用设备,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低成本中试场地。

      环节布局上,针对行业带动强、资金投入大、技术门槛高的急需紧缺中试验证需求,探索“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批行业水平领先、专业能力强、产业适配度高的重大中试平台。

      《办法》鼓励在蓉链主企业等牵头或联合共建,根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采取牵头建设或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

      准入条件

      《办法》明确了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的基础条件和硬性标准。

      针对中试平台,《办法》明确其固定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专用设备、测试仪器及专用软件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技术经理人不少于2人 需建立不少于5个项目的储备库等。

      概念验证中心需拥有固定服务场地,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且技术经理人不少于2人,建立不少于10个项目的储备库,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对外开放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同时设立不低于1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分级补助

      《办法》建立与绩效评估挂钩的分级经费资助机制,对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良好的中试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 概念验证中心对应补助标准为30万元、20万元。

      在人才支持方面,支持平台核心人才申报职称、入选产业领军人才。在资质认证方面,鼓励平台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支持申请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等专业资质。在项目赋能方面,支持将中试报告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验证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级计划。在要素保障方面,鼓励区县配套支持,构建审批绿色通道,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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