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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启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

供稿: | 2025-06-06

      日前从江西省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将景德镇市作为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江西省科技厅指导和帮助景德镇市制定实施《全面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和14个相关实施细则,为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营造良好环境,为江西产业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提供借鉴。




      江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介绍,支持景德镇开展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的实践探索,也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航空产业是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产业,景德镇作为江西重要的航空产业基地,聚集了一批航空领域上下游研发机构和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将有利于吸纳先进成果服务当地航空产业壮大发展。

      “《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始终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广泛借鉴、守正创新’,体现了集成性、首创性、突破性、实用性和保障性等特点。”景德镇市副市长、景德镇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罗文军说,集成性体现在《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汇集了科技政策、人才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覆盖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权改革、收益分配、人才配套激励、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专项等内容,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了政策创新链,实现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的“五链融合”。首创性体现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允许科技成果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先投后股以及概念验证中心等相关政策中。突破性体现在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上,如“在景德镇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或股权)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由该完成人(团队)内部协商决定收益分配比例”。实用性体现在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可获得性。保障性体现在“尽职无责”工作指引的制定。

      罗文军说,系列文件的出台,着力解决航空产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等问题,有力推动“积极转”“放心转”“高效转” 改革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进以创新成果产出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认定,以人才的创新价值匹配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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