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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2-12-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近年来,厦门高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了解,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通过整体考虑和系统性部署,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厦门自2020年12月重新制定《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以来,有效加快推动厦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现了科技创新成为真正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
亮点
政策“组合拳”促进技术与市场“联姻”
《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从改革高校和院所科研体制,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改革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打出了“组合拳”,为促进技术与市场“联姻”,助力科技成果“落地开花”营造了良好环境。
其中最直接的帮助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本市通过自主研发、受让、许可、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定效益后实施相应奖励。既对企业引入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奖励,也对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给予奖励。
具体来看,企业引入国内一类知识产权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厦实施转化的,按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6%给予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产生经济效益的,连续两年按其应缴已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给予奖励。
●着力管理制度“改革增效”
目前,厦门科技成果的评价、发布、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等已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科技成果的流通速度与方式、科研机构运行机制和人才流动制度等方面也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这些变化都朝着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发展。
厦门市科技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断完善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企业“不见面审批”“一趟不用跑” 与此同时,完善了认定项目管理部分,明确项目认定的奖励对象范围、认定条件等 加大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理力度,并与各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等。
●科技成果产出率明显提高
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的出台,确立了科技成果的商品地位。科技成果转化由过去主要靠政府推动转变为政府计划推动和市场机制扩散有机结合的新局面,并正在向市场推动为主的趋势发展。近年来厦门持续增强科研机构的活力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出率明显提高。2022年,厦门共申报588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数较上一年度增加57.21%,经认定通过471项,通过数较上一年度增加44.48%。
●凸显科技成果价值
支持凸显核心价值的领域,支持原创性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持产业链核心环节、占据价值链高端地位的成果转化……每年,厦门涌现出大批高质量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2022年度厦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共认定471项。据统计,这471项高新技术成果2020、2021两个年度已实现销售收入865.81亿元、缴纳增值税21.05亿元,预计2022年度可实现销售收入590.40亿元、缴纳增值税43.97亿元。
●创新政策服务模式
为了加深创新主体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厦门市科技局每年积极统筹各方资源,点面结合,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展多场次的政策培训。开展“面对面”申报宣传,并鼓励优质项目进行高转项目申报,以提高项目认定成功率。
另一方面,厦门市科技局通过“课后服务”,注重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的实地调研,以上门“家访”的形式做好相关的延伸服务。通过了解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关服务,力促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
此外,厦门市科技局近段时间来致力于全面落实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行动,探索“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的研发形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试点建设,拓展更多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开拓国际科技合作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