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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2022-12-01
11月30日,菏泽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介绍了政府采购在扶持中小微企业方面的具体措施。
马勇介绍说,近年来,菏泽市财政局积极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通过订单倾斜、减免保证金、实施项目预付款制度、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多种举措,打通中小微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4月份,菏泽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落实2022年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菏财采〔2022〕8号)。根据文件精神,一方面,给予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价格扣除优惠,由2021年规定的6%-10%提高至15%,提高了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另一方面,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对于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由至少40%提高到至少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采购项目,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成本。今年以来,菏泽市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占比达92.3%,采购金额29.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