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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1+N”科技创新政策 5年内高新企业突破5000家

供稿: | 2021-09-07

      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原创性科学研究等4项措施》等政策措施,形成了“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刘爱丽表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创新引领这个“第一动力”,确保到2025年,全省实现全社会研发(R& 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0亿元的目标任务。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刘爱丽在发布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据刘爱丽介绍,在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方面,首次提出推进黑龙江省实验室建设,将是黑龙江省引领性、综合性的研究基地,对基础研究、人才集聚、提升战略科技力量都具有重要意义。对新批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内每年给予500万元资金补助。在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自主决定经费使用。


发布会现场


      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方面,采取前资助后补助方式。对初创期三年内备案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对已过初创期,运行好的,按绩效择优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如果是高层次国家人才领办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应的支持额度翻一番,分别可达到400万元、6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等。鼓励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规定带项目、带成果离岗或参与创办新型研发机构,相关业绩可作为其参加职称评审时重点考核依据。

      在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享受资金补助。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最高能够获得600万元补助。同时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企业设立科技创新基地按照绩效分档给予后补助支持。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方面,发挥政府投入带动牵引作用,促进省内外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加速产业化,每年实施一批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提升到10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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