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登录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重点推动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产业,广东发布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重点推动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产业,广东发布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供稿: | 2020-11-05



      11月4日,广东省工信厅发布公开征求《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条例》),旨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

      根据《条例》,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推进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

      在物联网建设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部署和基站建设,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等领域建设应用感知系统,实现感知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在新技术基础设施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动新技术及其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广泛应用到各领域。

      《条例》指出,本条例所指数字产业是指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等信息通信技术产业。

      在数字产业发展重点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推动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终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等基础产业,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新兴产业,以及区块链、数字孪生、量子信息、卫星互联网等前沿产业。

      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合理高效配置利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施科技研发攻关,突破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通用及人工智能芯片、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人工智能计算框架、云计算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数字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数字经济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和自主性。

      在数字产业发展载体方面,广东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引导和支持建设数字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数字创意等数字产业集群,促进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服务电话
010-68703033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南路17号中国企业联合会3号楼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盟服务助手
扫码加微信可咨询
©版权所有:中关村中慧先进制造产业联盟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中国产业链创新峰会 官方举办平台 ICP证:京ICP备20210310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