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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直播促销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供稿: | 2020-09-27

      一、起草背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接触购物需求促进电子商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直播带货”模式快速崛起,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制造业企业快速获得订单,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为鼓励制造业利用“直播带货”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助力企业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同时鼓励有资源、有经验、有能力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第三方力量带领中小制造业企业尝试“直播带货”,帮助企业快速适应新的销售模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印发了《珠海市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直播促销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对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开展直播促销活动并实现一定销售额的我市制造业企业,以及组织我市制造业企业开展抱团直播促销活动并达到一定销售额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按销售额予以资金支持。

      (一)鼓励制造业企业自行开展直播促销活动

      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在直播间链接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官方旗舰店铺开展直播活动。根据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按照不同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最低要求为300万,共分为七档,超过10亿元将给予企业不超过3000万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抱团直播

      鼓励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作为直播活动的组织方(以下简称“直播活动组织方”)整合资源,以抱团形式组织我市制造业企业开展直播促销活动。同一直播活动组织方组织10家(含)以上珠海制造业企业在同一天内抱团直播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分为三档给予直播活动组织方一定资金支持。每家直播活动组织方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组织实施

      (一)政策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及有效期

      《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支持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开展的直播活动。其中,《政策措施》第一项措施适用于2020年6月1日前在珠海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第二项措施适用于2020年6月1日前在珠海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等。《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政策申报流程

      《政策措施》计划于今年第四季度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通过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https://202.105.183.150/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通过后,递交正式装订材料 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第三方评审和集体审议并上报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具体实施办法以申报通知为准。

      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按财政体制规定的分担办法共同承担。具体项目支持金额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和财政资金预算总额度综合平衡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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